財聯社4月4日電,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4月3日在官網發佈《關於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的通知》稱,《海南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管理辦法》將從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4月4日從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公佈的數據瞭解到,目前,海南省約有300萬靈活就業羣體。《辦法》顯示,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不低於本人所在市縣月最低工資標準,不得超過本人所在市縣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。繳存比例不低於10%,不高於24%。可選擇按月、按季或按年三種方式繳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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